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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珠 聚乙烯醇滴眼液
通用名 聚乙烯醇滴眼液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6681
生产企业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
包装规格 (0.8ml:11.2mg)*10支
价格 30 (请扫描二维码后使用小程序购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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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商品为外用乙类非处方药,具有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46681,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的注册要求。
商品名称:瑞珠 聚乙烯醇滴眼液
通用名称:聚乙烯醇滴眼液
商品品牌:瑞珠
生产企业: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
处方类型:外用乙类非处方药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46681
商品剂型:滴眼剂
有效期限:24个月
图文详情
说明书

请仔细阅读(瑞珠 聚乙烯醇滴眼液 (0.8ml:11.2mg)*10支/盒)的作用说明,并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

【药品名称】

通用名称:聚乙烯醇滴眼液

商品名称:瑞珠

英文名称:Polyvinyl Alcohol Eye Drops

汉语拼音:Juyixichun Diyanye

【成份】本品每毫升含聚乙烯醇14毫克,辅料为:氯化钠、氯化钾、磷酸氢二钠、磷酸二氢钠、甘油、羟苯乙酯、注射用水。

【性状】本品为无色微黏稠的澄明液体。

【作用类别】本品为眼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
【适应症】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、异物感、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。

【规格】0.8毫升:11.2毫克(以聚乙烯醇计)

【用法与用量】每次一滴,滴于患眼。

【不良反应】偶有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。

【禁忌】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.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,用后请盖好瓶盖。

2.滴眼后若觉眼痛、视力模糊、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,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,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。

3.若药液变色或浑浊,勿再使用。

4.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

5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6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7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9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10.本品不含防腐剂,开启后仅限当日使用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药理作用】本品属高分子聚合物。具有亲水性,在适宜浓度下,能起类似人工泪液的作用。

【贮藏】密闭(10~30℃)保存。

【包装】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瓶。0.8毫升/支,10支/盒。

【有效期】24个月
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药品标准新药转正标准第35册WS3-(X-081)-2003Z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046681

【生产厂家】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

适用症

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、异物感、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。

用法用量

每次一滴,滴于患眼。

不良反应

偶有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。